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天护陀罗尼经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天护村,始建于唐开元十五年(727年)。
天护陀罗尼经幢原高4.7米,由十二块青石雕造叠成十二层。第一至四层为基座部分,幢座最下面为一方形石座,每边长1.35米、高0.15米,其上置一八角素面石盘,石盘上为一八角八面扁平石。第五层是该幢的主体,高1.38米,为八棱石柱。第六层呈八边形,每面浮雕垂幔、飘带、花绳;第七至十一层雕有龙、虎、狮、象、垂幔、飘带及仰莲等:第十二层为八边形石柱,每面龛内浮雕立佛一躯。
1996年11月20日,天护陀罗尼经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天护陀罗尼经幢第五层每面遍刻《佛顶尊胜陀罗尼经》,第一面(南面)上部阴刻“为国敬造佛顶尊胜陀罗尼幢”12字,最后一面经文后刻“大唐国镇州井陉县天护城东禅与内有——开元十五年岁次丁卯十一肥亥朔八日建”。